
提問者:碧連天 | 瀏覽次數: | 提問時間:
紹興師爺
2018-05-03 10:15:07
適逢五一“勞動節”假期,又一家省級融資平臺的違約。這次,涉及到天津的公司!
4月27日,中電投先融(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宣告旗下兩款產品出現延期兌付,融資人為天津市市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保證人為天津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4月29日,作為通道方的國通信托緊急發公告聲明該業務為事務管理類信托,規模5億元,國通信托不承擔積極主動管理的職責,項目風險由委托人承擔。
實際上,今年年初就已曝出首例省級平臺違約,即云南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未能及時償還信托貸款本息,而此次省級平臺違約輪到了渤海之濱的天津。
中電投先融公告延期兌付
4月27日,中電投先融(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中電投先融”)發布公告,稱旗下“中電投先融·銳津一號資產管理計劃”、“電投先融·銳津二號資產管理計劃”3—4期延期兌付。
該資管計劃第三、四期原到期日為2018年4月13日、4月14日,中電投先融作為管理人在項目到期前后,多次現場或致函方式督促融資融券還款。但是,由于融資人目前正進行資金歸集,未能按時償付本息并請求延期。
經過協商溝通后,融資人于4月27日向國通信托出具延期支付的函件,承若第三、四期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將于2018年6月29日前全部清償。
不過,中電投先融沒有具體披露上述資管計劃逾期的規模與金額。
受托人國通信托官網發聲
4月29日,國通信托在官網發布公告,詳細介紹了上述資管計劃。
國通信托表示,根據委托人中電投先融的意愿在2017年設立了“方正東亞·天津市政開發流動資金貸款集合信托計劃”,以信托資金向天津市政發發放了信托貸款共計5億元,信托計劃各期限已于2018年3月23日至4月14日陸續屆滿到期,因借款人天津市政開發尚有部分貸款本息沒有清償,該信托計劃尚未清算結束。
此外,國通信托已經發函告知委托人天津市政開發尚有部分貸款本息未清償,后續將嚴格根據委托人指令采取措施。
“這些業務對于國通信托而言,屬于通道業務,因此對公司基本沒有影響,但對機構信心有所打擊,以后地方融資平臺可能更加不好融資了!苯咏擁椖康囊晃恢槿耸繉τ浾弑硎。
委托人與融資人背景“顯赫”
根據國通信托公告,可以基本捋清楚其中關系,即資金來源于委托人中電投先融所募集的資金,融資人是天津市政開發,受托人即俗稱通道方是國通信托。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中電投先融亦來頭不小,于2015年10月在上海成立,注冊資本1億元,該公司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和中國期貨業協會會員。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天津市政開發的股東天津市政建設集團也是此次資管計劃的保證人,且天津市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為天津市國資委。
“沒想到天津的融資平臺也會出事”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天津備受外界關注的是,今年1月11日,天津濱海新區宣布擠出“水分”,不再重復統計注冊在當地、但未在當地生產的企業的產值,將2016年的GDP從10002億元調整為6654億元。
無獨有偶,2018年初,內蒙古也“自曝家丑”,稱經過財政部門反復核算,應調減全區2016年公共預算收入530億元,占總量的26.3%,應核減2016年工業增加值2900億元,占全區工業增加值的40%。
“現在東北地區政府融資平臺業務真沒有人敢碰,但天津的融資平臺是真沒想到也會出事”華南某信托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現在敢做政府平臺業務的信托公司,都是膽子大的,而且基本依靠第三方渠道銷售!
同時,除了地方政府GDP“擠水分”令機構人士對地方政府償債實力存在疑慮,今年財政部也頻頻發文遏制地方政府舉債。
今年3月底,財政部印發了《關于規范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18〕23號)(簡稱23號文),進一步規范金融企業與地方政府和地方國企的投融資行為,遏制地方政府存在的違法違規和變相舉借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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