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峰氨綸全資子公司遼寧華峰化工有限公司(遼寧華峰)近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通知,遼寧華峰此前提交的仲裁申請已經獲得受理。
據披露,遼寧華峰與液化空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在2012年3月簽訂合同,購買生產所需的氫氣和蒸汽。但后者未能合法合規向遼寧華峰供應氫氣和蒸汽,使得遼寧華峰被迫停產至今,并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公告稱,遼寧華峰在仲裁申請中請求,液化空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應當賠償從2015年4月15日(首次供氣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對遼寧華峰造成的損失共計人民幣9336.79萬元,以及相應利息和所有其他費用和支出。
不過,華峰氨綸表示,此次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的影響尚不能確定。(中國紡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