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省環境監察總隊結合水污染防治工作實際發布《福建省“十小”企業取締清單》,將我省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十小”企業和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截至2016年12月30日的取締情況予以公開。全省共有426家“十小企業”被取締,其中石獅10個“小印染”加工項目全部徹底拆除。
去年6月以來,石獅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對全市碎布或漂布(小印染)非法加工點展開全面整治,聯合轄區鎮政府、公安、國土、城市管理等部門組織了一系列聯合執法行動,消除環境安全隱患。據悉,這些碎布或漂布(小印染)非法加工點,主要位于永寧后桿柄、院東、下宅、郭宅等村落,隱藏在偏僻山林、廢棄石窟,違法占用土地、林地,違章搭蓋,廢布漂白使用硫酸、次氯酸鈉等藥劑,生產廢水直接外排,對周邊生態環境產生嚴重影響。執法人員依法對該項目的生產設備及臨時搭蓋建筑進行徹底拆除,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一旦發現死灰復燃,堅決再次進行取締。
同時,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求,各鎮(辦)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依托環保工作網格,全面排查廢布漂白非法加工點,組織市直部門聯合關閉取締,建立長效機制,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取締新增廢布漂白非法加工點,嚴控回潮反彈。對發現的廢布漂白非法加工點,依法依規予以強制取締,對負責人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并追究出租者的違法責任,涉嫌環境污染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石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