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西安中院依法開庭審理一起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被告企業及其法人被控在海關辦理加工貿易業務時進口保稅棉花195.08噸,在未經海關許可、未補繳稅款的情況下,擅自在境內銷售58噸棉紗。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派公訴人出庭指控,被告陜西某紡織印染公司(法定代表人畢某)2013年開始辦理海關加工貿易業務,并在寶雞海關辦理了進料加工貿易手冊,2013年12月,公司進口保稅棉花195.08噸。2014年,該公司將上述棉花全部加工成棉紗,在未經海關許可且未補繳應交稅款的情況下,擅自將其中的58噸棉紗在境內銷售牟利。根據西安海關核定,該公司偷逃應繳稅款人民幣47萬多元。案發后,西安海關緝私局扣押了其公司棉紗14720千克、白坯布4900千克、贓款48萬元。(西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