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ocell被譽為“21世紀綠色纖維”,它是以N-甲基嗎啉-N-氧化物(NMMO)為溶劑,用于濕法紡制的再生纖維素纖維。廢棄物可自然降解,生產(chǎn)過程中的氧化胺溶劑可99.5%回收再用。“毒性極低,且不污染環(huán)境”。
但業(yè)內(nèi)人士及媒體,甚至是一些專家在學(xué)術(shù)報告或是論文中,經(jīng)常把“Tencel®”與“Lyocell”當(dāng)作兩種纖維相提并論,把Tencel(天絲)與Lyocell(萊賽爾)及其他纖維素纖維進行比對,讓看的人越搞越糊涂,為此有必要把Lyocell來歷簡單回顧一下。1980年荷蘭Akzo(阿克蘇)公司首先申請了Lyocell纖維的工藝與產(chǎn)品專利,英國Courtaulds(考陶爾茲)公司是最早開發(fā)Lyocell纖維的生產(chǎn)廠家之一,隨后Akzo Nobel(阿克蘇-諾貝爾)收購Courtaulds 65%的股份,成立了Acordis公司。最終奧地利Lenzing(蘭精)公司收購了Acordis公司Corsadi BV屬下的Tencel集團公司,自此,蘭精公司一統(tǒng)Lyocell纖維生產(chǎn)的天下,從2005年3月起,蘭精公司決定將商品名“Tencel®”用于集團下所有的Lyocell纖維。而在此時間段內(nèi)Tencel®的生產(chǎn)制造商為英國Courtaulds(考陶爾茲)公司。
所以,天絲®、Tencel®只是蘭精公司生產(chǎn)的Lyocell纖維的商標名,表征的是一種纖維產(chǎn)品的商標,而不是纖維成分的分類。既然是商標名,那么就需要加上注冊商標的符號,否則都是錯誤表述。就像Polyester(聚酯)纖維,品種有PET、PBT、PTT、陽離子可染滌綸等一樣,Lyocell是纖維大類的名稱,普通型Lyocell纖維包括長絲與短纖。Lyocell長絲主要以Akzo Nobel公司的Newcell®為代表,Lyocell短纖主要有Tencel®、Alceru®、Cocel®、Acell®等,這些品種都是以木漿粕為原料,紡紗企業(yè)用得最多、最廣泛的是蘭精Lyocell 非原纖化Tencel® A100,而Tencel® LF低原纖化與G100原纖化用于后道加工及用途特殊需要。因此寫論文時提到Lyocell或萊賽爾纖維,應(yīng)當(dāng)注明是哪個商品名,不能籠統(tǒng)地將Lyocell與其他廠商的再生纖維產(chǎn)品比較,造成個體與整體概念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