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江區盛澤鎮人民政府2015年11月9號發布的【盛政發2015.80號】文件可以看出,政府職能部門對限產和停產企業作了具體安排,共分為四大類;具體時間為11月9日~11月27日
一:熱電企業分兩個階段進行限產;
第一階段(11月9日~11月20日,一律限產30%),第二階段(11月21日~11月27日,一律限產50%)
二: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鍋爐;
1.已完成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并正常運行的,分兩個階段進行限產;第一階段(11月9日~11月20日,一律限產30%),第二階段(11月21日~11月27日,一律限產50%);2.未完成脫硫脫硝除塵設施,自11月9日至11月27日,一律停產。
三: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1.已替換清潔能源的,分兩個階段進行限產;第一階段(11月9日~11月20日,一律限產30%),第二階段(11月21日~11月27日,一律限產50%);2.未替換清潔能源的,自11月9日至11月27日,一律停產。
四:化工,混泥土,印染,涂層企業分兩個階段進行限產;
第一階段(11月9日~11月20日,一律限產30%);第二階段(11月21日~11月27日,一律限產50%),其中:1.使用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且未完成脫硫脫硝除塵設施,自11月9日至11月27日,鍋爐一律停產。2.使用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且未替換清潔能源的,自11月9日至11月27日,鍋爐一律停產。3.未安裝廢氣收集處理裝置或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自11月9日至11月27日,產生廢氣相關工段一律停產。
各企業,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對照上述要求,落實各項限產,停產措施,切實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鎮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巡查,督查,對限產,停產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將進行嚴肅查處。
常熟市對54家紡織印染化工企業停產限產
根據常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熟市保障“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16+1會晤活動”環境質量工作方案》的通知,為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確保“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16+1會晤”期間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穩定達標,自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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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提升環境質量工作會議舉行
11月9日,全市提升環境質量工作會議召開,貫徹落實蘇州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和“16+1”會議環境質量保障工作要求,確保實現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以及“16+1”會議期間環境質量優良、安全可控。市委副書記、市長王飏出席會議。
王飏要求各地各部門清醒研判形勢,思想認識到位;落實應急方案,管控措施到位;狠抓工程項目,完成任務到位;加強履職督查,立項監察到位。王飏說,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保障,細化管控措施,強化檢查督查,深入宣傳發動,在市政府加強督查的基礎上,各板塊、各部門也要切實加強巡查和駐點督查,重點督查管控措施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要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和流域綜合整治工程,做好三家熱電廠關停項目、燃煤鍋爐整治項目、黃標車淘汰項目、揚塵污染控制等工程,全面梳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河道整治等項目,確保所有項目按時完成、整改到位。
會上,市環保局部署了第四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管控和“16+1”會議環境質量保障工作,市監察局部署了生態文明建設立項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