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楚天都市報》在第4版刊發了一篇題為《武漢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的新聞報道,一時引起了多方媒體和社會的關注,各種報道和疑問見諸報端和網絡。針對這一情況,我局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
關注點一:“我的百分之一”歸屬于實體經營企業
新聞媒體報道的“我的百分之一”女裝店,實體店名為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2009年在武漢市國稅局硚口區局辦理稅務登記,生產經營服裝業務,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根據我局稅收檢查,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主要通過實體店和“我的百分之一”網上店銷售女裝,2010年銷售收入1.05億元。
關注點二:貨物交易繳稅政策依據充分,不受交易方式影響
“我的百分之一”淘寶店僅是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的銷售渠道之一,該公司另有正常的實體銷售渠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的政策依據,納稅人不論其勞務貨物交易方式和結算形式如何,只要實現了貨物交易行為,按稅法規定,就有納稅義務。作為一家實體店,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應該承擔納稅義務。因此,按照核實的不含稅銷售收入,我局認定該納稅人2010年應繳納增值稅316.3萬元,企業所得稅105.95萬元及滯納金等,共計430.79萬元。
關注點三:網上交易級別不是征稅標準,以稅收政策為準
針對《楚天都市報》及各大媒體在報道中提到的“在武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的網店都將被納入該市稅收征管范圍”,及“對皇冠級別以下網店暫不征稅,但要進行監管”的表述,武漢市國稅局并沒有作出過這樣的表述,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只要達到繳稅起征點的貨物交易,都要征稅,而不是按照網上的級別和信譽度來判斷征稅與否。
關注點四:公平稅負才是最好的投資環境
針對個別人認為此次征稅的個案是否會影響武漢投資環境的疑問,會否導致大量網商外遷的擔憂,武漢市國稅局認為:“只有公平稅負才是最好的投資環境”,武漢市委、武漢市政府高度重視電子商務發展情況,作為稅務部門,將按照國家政策竭誠支持和幫助中小企業發展壯大,包括近年來興起的電子商務交易,使他們走上規模化、規范化經營發展道路。在這一點上,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作為一家實體經營的公司,依法承擔繳稅的義務,不僅利于其自身的發展,對于同類型的實體經營者來說,也將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有利于整體投資經營環境的改善和優化。我們認為,所有企業要想做大做強,就必須走規范經營、依法納稅的道路,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在規范經營,依法納稅,逐步發展壯大方面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該公司已申請認定了一般納稅人資格,并由此獲得了資本市場上實力最雄厚的美國風投的投資,該公司目前發展形勢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