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明確在網絡交易中,經營者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出現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或者虛構原價、降價原因,虛構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都屬于價格欺詐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價格欺詐行為的店家將受罰5萬至50萬元。
“一口價”、“全網最低價”、“限時促銷價”……網購時消費者看到這些字眼總會按捺不住下單的沖動,但就在這些看起來實惠的價格背后,往往隱藏著虛假優惠、虛構原價等價格欺詐行為。
隨著12月1日《杭州市市場調節價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施行,從下月起,杭州物價部門將嚴查網絡交易價格亂象。注冊地為杭州的網店,一旦出現價格欺詐行為將受罰5萬至50萬元。
網店不得使用“全網最低價”
昨日,杭州市物價局召集了杭城電商、超市、家電賣場等數百家企業對即將施行的《規定》進行宣講,其中專門涉及了網絡交易中常見的價格違法行為。
《規定》明確在網絡交易中,經營者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出現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或者虛構原價、降價原因,虛構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都屬于價格欺詐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價格欺詐行為的店家將受罰5萬至50萬元。
今年10月28日消費者小王就碰到這樣的價格欺詐行為。當天,小王在淘寶網聚劃算看到一款傳稱“全網最低,9.3折”的千足金投資金條,店家當時對他承諾,272元/克的價格是全網歷史的最低價。小王聽后立馬下單購買了4件商品。隨后小王在網上查詢時發現,該商品在天貓還有2700元/10克的價格。這才頓悟,自己買的金條根本不是最便宜的。
杭州市物價局監督檢查分局負責人金曙明介紹,現在網絡交易中價格欺詐行為較為集中,如虛假優惠、限時促銷不設時間段、擅自調整價格等。“網店用‘全網最低’這種極端詞匯,容易誤導消費者。‘全網’是指淘寶網還是京東網還是整個互聯網,指向不明,而且最低價的承諾也無從考證。”
除此以外,《規定》還要求,經營者通過網絡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時,應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優惠方式等主要信息。
網絡交易平臺須屏蔽“一口價”
除了店小二, 新規首次對杭州的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也“約法三章”。
《規定》要求,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應當配合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的網絡交易監督檢查,提供其網絡交易平臺內經營者的登記信息、交易數據備份等資料,并采取措施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制止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
“有些網絡交易平臺,在給商家提供商品信息填寫時,沒有提供符合價格法規的技術限制支持,導致出現價格欺詐行為。這樣的平臺根據新規也要受罰。”金曙明解釋說,現在消費者在網店里時常看到商品標有劃橫線的“原價”。商家在后臺填寫這個價格時,是以“一口價”或者“吊牌價”輸入的。而這個價格是由商家任意填寫的,如果是虛構出來的,對于消費者來說就是一種價格欺詐行為。
下月起,杭州物價部門將加強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價格監管,督促第三方交易平臺通過技術整改,禁用“一口價”、“吊牌價”這樣的虛假原價。如果第三方交易平臺不采取措施配合制止這類價格違法行為,將受罰5萬元至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