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興檢驗檢疫局海寧辦事處在對一批輸蘇丹裝飾面料按照協議要求進行抽查檢測時發現,面料中甲醛含量高達1130mg/kg,是標準限量的近四倍,對人的生命健康有重大危害。
該批出口面料共計39352.2米,貨值31481.76萬美元,主要途為沙發面料等裝飾用。檢驗檢疫部門在檢出甲醛含量超標后,當即對該批產品作出了不準出境的不合格處理決定。嘉興局在向出口企業負責人進一步傳達了《中蘇諒解備忘錄》的精神和甲醛對人體的危害后,企業負責人對此表示理解,并保證該批面料不再出口。
含有甲醛的紡織品,在人們穿著和使用過程中會逐漸釋出游離甲醛,通過人體呼吸道及皮膚接觸引發呼吸道炎癥和皮膚炎癥,還會對眼睛產生刺激。甲醛能引發過敏,還可誘發癌癥。企業使用含甲醛的染色助劑、膠水等,特別是一些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甲醛含量極高的廉價產品,對人體十分有害。研究表明,當室內空氣中甲醛濃度達到30mg/m3時,甚至會立即致人死亡。
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企業和企業主,企業對產品的質量安全及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于輸非企業,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維護“中國制造”的聲譽,維護中非友誼,更是責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