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之修訂內容系「H.R. 1295-Trade preferences Extension Act of 2015」法案之第五部分(Title V),美國已于本(2015)年6月29日完成該法案之立法程序,并于本年7月14日依據WTO反傾銷協定(第18.5條)及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第32.6條)規定,將前揭修正措施向WTO相關委員會提出通知。
前述修法主要涉及范圍包括不利可得事實(AFA)之裁量、國內產業損害時得可考量之因素、認定非屬通常貿易過程(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trade)銷售之裁量、非市場經濟之替代價格(surrogate values)可能扭曲之處理程序及美國商務部(DOC)檢視自愿受調者之前提等。
鑒于該法部分修訂內容對國外受調人較為不利,我廠商應訴時宜注意前揭修正在調查過程對其權益可能之影響,并留意控訴人所提信息,以適時回應。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未來將適時舉辦相關研討會,以協助業者進一步了解該法條修法內容、影響及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