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民劉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在市區某家具城訂制了一套米色沙發,可到貨后卻發現沙發存在嚴重色差。
劉女士告訴記者,市面上的沙發顏色她都不喜歡,所以便選擇在市區某家具城進行網上訂做。半個月后,家具城的工作人員通知劉女士,沙發已經訂做好,將派工作人員送往劉女士家中。
“送過來的時候,我都以為送錯了。”劉女士告訴記者,收到的沙發顏色和當時選定的顏色有很大差異。隨即,劉女士給家具城經理湯某打電話,稱沙發的顏色和當初選定的顏色不一致。湯某回復稱,電腦上選定的顏色和實物確有一定色差,但沒有太大影響。
劉女士則認為沙發有色差,不能接受,便告知湯某要求退貨。湯某稱,要退貨的話,訂金只能返還一半。由于當時交訂金的時候沒有簽訂交易合同,劉女士手中僅有一張收條。訂金共為1500元,一半的訂金也就是750元,劉女士只好勉為其難接收了沙發。
市區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付律師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大型家具時,一定要簽訂合同,并在合同中詳細列出家具的外觀、顏色等。如在收貨時,家具與合同中所描述的存在差異,消費者可選擇拒收,并要求商家退還全部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