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通知,稱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要求,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4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4〕148號),現將2014年工業行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企業名單(第二批)予以公告。其中,涉及紡織的有制革企業5家,共126萬標張產能,印染企業9家,共2.22億米產能。
通知要求有關省(區、市)采取有效措施,在2014年年底前關停列入公告名單內企業的生產線,拆除相關主體設備,確保不得恢復生產和向其他地區轉移。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要求,做好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企業的現場檢查驗收和發布任務完成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