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自2005年10月1日開始執行。
依據《稅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的《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統一了對減免稅收的管理,解決了長期以來減免稅管理只是分別在增殖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有關稅種的具體規定中體現,缺乏統一管理標準的問題。
提示:《稅收減免管理辦法》合理劃分了減免稅類型,規范了審批手續;從實際出發,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了減免稅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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