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紡織產能快速向中西部轉移,“疆坯”正是其中的代表,因為政策優勢、土地優勢及人力成本等優勢,在新疆生產的坯布運到長三角地區,價格反而比本地生產的更低,因此也成為了很多紡織人的日常話題。
4月3日,新疆《關于調整優化自治區棉花及紡織服裝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出臺,與2022年的政策對比,新政進一步優化了棉花、棉紗、聚酯纖維、印染、服裝等產業的補貼費用結構,新政都有哪些變化?會給相關產業帶來哪些影響呢?
新政變化
出疆棉運費補貼
自2024年9月1日起,將棉花出疆運費補貼標準從現行的300元/噸下調為200元/噸。
紡織產品出疆運費補貼
(一)棉紗及棉與其他纖維的各類混紡紗產品:南疆地區(含南疆五地州,下同)紡織企業生產并銷售的產品40支以下補貼600元/噸、40支以上(含40支)紗線補貼640元/噸。其他地區紡織企業生產并銷售的產品:40支以下補貼500元/噸,40支以上(含40支)補貼540元/噸。
(二)不含棉纖維的地產粘膠紗、毛紗、麻紗、地毯紗、聚酯紗(含包覆紗,不包括聚酯長絲)、桑蠶絲等各類純紡或混紡紗線:南疆地區紡織企業生產并銷售的產品補貼560元/噸。其他地區紡織企業生產并銷售的產品補貼460元/噸。
(三)織布類產品(包括梭織、針織本色坯布、染色布等):紡織企業利用新疆地產棉紗、粘膠和聚酯產品等生產的織布類產品(包括梭織、針織本色坯布、染色布等)補貼900元/噸,利用超過50%以上的非地產紗線生產的織布類產品(包括梭織、針織本色坯布、染色布等)補貼500元/噸。
地產聚酯纖維原料使用補貼
對使用地產聚酯纖維長絲、短纖在疆內就地轉化為織布類產品(包括梭織、針織本色坯布、染色布等)的紡織企業,給予100元/噸的地產化纖原料使用補貼。
服裝等產品銷售和設計補貼
(一)服裝、家紡、針織、產業用紡織品(不包含繩、索、帶、塑料編織袋、編織袋等)、服飾配件等終端產品生產企業按企業同期實現銷售額的6%予以補貼。
(二)對承接疆內外訂單代加工,收取加工費的服裝、家紡、針織等終端產品生產企業,按南疆地區企業實際獲取加工費的10%給予補貼。對其他地區的上述企業,按獲取加工費的8%予以補貼。
(三)支持園區、產業集群、企業建設或聯合建設服裝、家紡設計中心或數字化設計平臺,按設備和軟件等投入給予30%、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紡織服裝創意設計園區(平臺)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自治區組團參加亞歐博覽會、國內外服裝展會及宣傳新疆服裝品牌等活動予以支持。
企業生產用電補貼
紡織服裝生產企業到戶綜合電價0.38元/千瓦時為基準,以用戶實際用電價格0.33元/千瓦時為起點,財政對差額電價部分0.05元/千瓦時給予補貼。
紡織印染補貼
(一)無水少水等新型印染技術投資補貼:對采用《國家產業結構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鼓勵類的印染工藝、《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目錄(2023年)》中推廣應用的無水少水印染新技術、新工藝、新建鹽回收及預處理設施并符合自治區“十四五”紡織服裝產業發展規劃的紡織印染企業,污水處理各項指標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排放要求,按照企業實際投資額的4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00萬元。
(二)印染投資項目專項補貼:對符合自治區“十四五”紡織服裝產業發展規劃的紡織印染企業,按照國家《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23版)》規范條件要求,實施技術改造并通過國家印染規范公告以及新建印花項目,按企業實際投資額的3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800萬元。
(三)印染專項補貼:對紡織印染企業,水重復利用率達到45%以上、且廢水和鹽排放達標,按企業實際印染廢水排放量給予每噸3元的水質軟化、預處理和除鹽處理補貼。為提高印染產品疆內使用率,促進產業鏈延伸,服務地方產業發展需求。2024年印染產品未達到疆內使用率50%、2025年未達到70%的紡織印染企業,水質軟化、預處理和除鹽處理費用補貼標準予以減半補貼。
(四)印染污水處理廠運營補貼:對自治區“十四五”紡織服裝產業規劃中確定的污水處理廠接收來自紡織服裝企業印染污水處理后達到國家和自治區規定排放標準的,每噸補貼1.8元,對每個污水處理廠的印染污水達標處理補助以每日5萬噸為上限。
對相關產業的影響
隨著新疆紡織產業的不斷發展,產能不斷提高,它遠低于東南沿海地區的生產成本必然會對傳統紡織集群產生越來越大的沖擊。現在的市場本就非常內卷,坯布廠很多都在保本運行,尤其是一些常規產品,價格基本已經沒有下降空間,這時候每米布一兩毛的差距,都能對客戶的選擇起到決定性作用。
當然,現在網傳的疆坯價格低廉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在運費方面有補貼,畢竟“千里突襲”的貨運成本也不低,但這種補貼不可能一直持續下去,成本優勢很難一直存在。未來疆坯生產出來更多可能是通過陸路向中亞及沿線國家出口,滿足周邊市場消費者的需求,與沿海的紡織產業形成“兩開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