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質監總局發布公告,2016年第3季度,總局組織開展了童車等3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紡織品、電子電器、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農業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電工及材料等6類產品。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1個省、直轄市200家企業生產的200批次運動(休閑)服裝產品。包括運動服裝、休閑服裝、泳裝3個品種。
本次抽查依據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等標準的要求,對運動(休閑)服裝產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纖維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拉伸彈性回復率等12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纖維含量,pH值,耐光、汗復合色牢度項目。(中國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