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淮安市政府下發了2013年第177號《關于市政府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對目前職工退休后單位一次性繳納職工至生存年限醫療保險費用作出明確規定。凡是符合《通知》規定條件的將無需繳納這筆費用。具體辦法是:到達退休年齡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退休前處于連續參保狀態,且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實際繳費年限達10年(含10年)以上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辦理退休手續并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但未達到以上規定年限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一次性繳納到規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或選擇按規定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繳費費率之和,連續繳費至上述規定年限,其連續繳費期間,享受在職人員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