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把原來的住房公積金提出來?可以的話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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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公司有住房公積金的繳納,現在離職了,新的公司不繳納住房公積金,我能不能把原來的住房公積金提出來?可以的話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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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社保局
2018-03-23 09:22:52
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如下:
一、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3、租賃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業;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出國、出境定居;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若你的戶口不是杭州本地的,可以憑第4條提取。要在1月份辦好。 需要當初的離職證明和外地戶口證明。 提取后,對后期重新繳納沒有影響,但兩年內不能以同一方式提取。 想查詢你的公積金額度,有賬號的話,網上直接就可以查詢的到。或是持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或是持身份證去住房公積金繳納銀行查詢。也可以打電話人工查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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